「台灣離岸風電與漁業聯絡指南建議發表 暨漁民權益暨環境永續中心成立三週年茶會」活動紀錄

漁民權益暨環境永續中心已成立三年,從2020年底至今,我們提供法律扶助並提出多項健全離岸風電發展的政策與法律倡議。漁環中心綜整英國漁業聯絡制度、我國法律法規,以及在地的漁民、政府機關與離岸風電行業之議合經驗,編製《台灣離岸風電與漁業聯絡指南建議》(以下簡稱:《指南》),其目標是促進漁業和離岸風電行業持續進行對話以解決互動過程中所產生的問題。

本次活動中, 漁民權益暨環境永續中心資深研究員吳斐竣 首先釐清:依據英國「漁業與離岸風力及海洋再生能源聯絡組織」(The Fishing Liaison with Offshore Wind and Wet Renewables Group, FLOWW)發布之「離岸再生能源發展最佳實務指南:漁業聯絡制度的建議」(Best Practice Guidance for Offshore Renewables Developments: Recommendations for Fisheries Liaison),漁業聯絡制度的宗旨是「開發業者盡最大努力、在盡可能不干擾漁業活動的情況下推進專案項目,同時盡可能讓漁民瞭解情況」,然後才有指派公司漁業聯絡人和漁業產業代表等一系列安排,以便「最大化兩行業共存的機會」。

《指南》的內容涵蓋離岸風場計畫的各階段。前兩節旨在提供兩個行業和離岸風場開發制度的概述,包括計畫許可的過程。第三至五節提供了從規劃階段到營運階段的建議,而第六到八節概述了與漁業有關的具體問題。目前應優先處理:建立聯絡管道、海上無線電通訊、落實漁業調查、環評後的持續溝通、安全區劃設、使用漁船擔任風場工作,以及刺網漁具改良等七項議題。

漁環中心表示,發佈《指南》以供所有有興趣的利害關係人進行討論和回饋,是邁向兩行業共存的重要一步。過去數年台灣並沒有建立兩行業互動的最佳實務,當西部海域用盡,未來將更難以說服澎湖和北方海域的漁民接納離岸風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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