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民權益暨環境永續中心已成立三年,從2020年底至今,我們提供法律扶助並提出多項健全離岸風電發展的政策與法律倡議。漁環中心綜整英國漁業聯絡制度、我國法律法規,以及在地的漁民、政府機關與離岸風電行業之議合經驗,編製《台灣離岸風電與漁業聯絡指南建議》(以下簡稱:《指南》),其目標是促進漁業和離岸風電行業持續進行對話以解決互動過程中所產生的問題。
本次活動中, 漁民權益暨環境永續中心資深研究員吳斐竣 首先釐清:依據英國「漁業與離岸風力及海洋再生能源聯絡組織」(The Fishing Liaison with Offshore Wind and Wet Renewables Group, FLOWW)發布之「離岸再生能源發展最佳實務指南:漁業聯絡制度的建議」(Best Practice Guidance for Offshore Renewables Developments: Recommendations for Fisheries Liaison),漁業聯絡制度的宗旨是「開發業者盡最大努力、在盡可能不干擾漁業活動的情況下推進專案項目,同時盡可能讓漁民瞭解情況」,然後才有指派公司漁業聯絡人和漁業產業代表等一系列安排,以便「最大化兩行業共存的機會」。
《指南》的內容涵蓋離岸風場計畫的各階段。前兩節旨在提供兩個行業和離岸風場開發制度的概述,包括計畫許可的過程。第三至五節提供了從規劃階段到營運階段的建議,而第六到八節概述了與漁業有關的具體問題。目前應優先處理:建立聯絡管道、海上無線電通訊、落實漁業調查、環評後的持續溝通、安全區劃設、使用漁船擔任風場工作,以及刺網漁具改良等七項議題。
漁環中心表示,發佈《指南》以供所有有興趣的利害關係人進行討論和回饋,是邁向兩行業共存的重要一步。過去數年台灣並沒有建立兩行業互動的最佳實務,當西部海域用盡,未來將更難以說服澎湖和北方海域的漁民接納離岸風電。
而 漁民權益暨環境永續中心與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專職律師黃馨雯 則回顧了漁環中心三年來的法律協助與倡議。包括:提出了海洋保育區法與海洋空間規劃及管理法草案;在能源轉型使台灣的發電形式從集中發電走向分散發電、空間使用需求擴張時,建議海委會應盡速提出海洋空間規畫法,並需參考國際規範指引,納入協調共存原則、利害關係人參與、生態系統方法等內涵。另也對離岸風電電協金規則提出修正意見、推動將「環境及社會承諾事項」納入離岸風電3-2選商規則。此外也協助漁民針對「彰化風場航道航行指南」,明顯違反法律原則的規定提出行政救濟。法律扶助方面,黃馨雯提到,漁民進行抗爭後受到司法追殺,中心也提供律師團進行辯護。
下半場進行「漁。海。風 永續圓桌論壇」,由環境權保障基金會董事長、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 傅玲靜教授擔任主持人,與國立臺灣大學政治學系 林子倫副教授、經濟部能源署再生與前瞻能源發展組 鄭如閔副組長、苗栗縣 陳品安議員、沃旭能源政策暨公共事務 李立偉總監、天豐新能源開發部 林子齊總監、雲林縣近沿海作業漁船協進會 李平順理事長進行與談。
論壇中共同討論「信任」之於社會溝通的重要性、共同資訊平台建立的急迫性,以及共榮面前各方須做的努力。
李平順理事長 提及他的觀察與期望:漁民們只是希望盡快恢復平靜、希望不要把在地居民當作洪水猛獸、希望未來二十年好好溝通相處。林子齊總監 認同「漁業持續運作」是十分重要的,並認為若一開始就認定對方有惡意,溝通無法有效進行,此外也應該提供明確的施工資訊,讓大家都清楚、並保持在能協調的狀態。李立偉總監 則透過內部訓練的材料告訴大家,沃旭已在各階段建立溝通策略、通報流程和安全指引,認同風場成立和運轉的30年間都要跟漁業共存,並為此做出努力;另也說了過去在彰化海邊走訪、及時修正內部補償規劃的經歷,認為這些制度的建立是緩慢的,目標都是有效跟漁業社群互動。
陳品安議員 以苗栗海纜共同上岸廊道穿越定置漁場為例,認為定置漁場是花了許多精力、時間和資源是維持的,各方應好好溝通,不是因為開發風電就決定滅漁。鄭如閔副組長則承諾,願意建立資訊公開與溝通平台,副組長提到,各部會都有在推動各個事情,能源署不會將大家的意見放進抽屜,真的希望是共榮的;只是《指南》及的內容涉及部會較多,可能需要上級單位統合。
傅玲靜教授 認為,這個社會信任和溝通的過程和學習行政程序法時的重要觀念一樣,「慢慢來是最快的」。規劃與社會溝通階段,詳細、有耐心地和居民對話,未來也將順利許多;反之則可能引發爭議乃至訴訟和對抗。 林子倫教授 也認為從十幾年前在紙本和論文中討論利害關係人溝通議題,到此刻大家坐在這邊討論,是非常難能可貴的;建立長期的信任和溝通是需要耐心和創意的,並且,雖然有 guideline但沒有一個一致的SOP,更沒有什麼速成方案。
漁民權益暨環境永續中心鍾瀚樞主任 在最後提出五個重點:
- 離岸風電陸續大規模開發與商轉,正是風險與挑戰的開始,更凸顯《指南》的重要性與急迫性。
- 看見、肯認,並且守護台灣近海漁業與漁民的存在、尊嚴與價值。
- 有更多開發單位自主《指南》,主管機關也能夠納入政策制度當中。
- 《指南》更有助於能夠發現潛在的風險。
- 未來更多的三年,希望邀請各界更多給予我們更多支持。
感謝活動的與會者們,以及一路走來支持我們的朋友們。